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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第一批委文件的通知

2024.08.12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省疾控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有关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对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原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原山东省卫生厅和原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不含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批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被新的文件所替代的,或者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一批83个委文件(详见附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一批委文件目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