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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等工作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343号

2020.06.04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及各医院救治病种目录进行了重新评审(见附件1),并重新调整了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省级专家组名单(见附件3),制定了新增5种大病的相关临床路径(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点医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各省级专家组按照分工职责做好全省30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培训工作。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杨飞

联系电话:0931-4818105


附件:1.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救治病种目录

2.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3.甘肃省30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专家组名单

4.新增5种大病相关临床路径

附件.zip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