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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3〕7号

2023.01.15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内药采中心字〔2023〕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52号)要求,现公布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结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结果

(一)符合要求的未中选药品采购方式将调整为限价挂网,采购价格详见附件1。

(二)企业申请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予以取消挂网资格。

(三)未报价和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予以暂停交易资格。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3日执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开展议价采购工作,保障临床供应。

附件:1.药品价格调整结果表          

      2.取消挂网和暂停交易资格药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1.药品价格调整结果表.xlsx
2.取消挂网和暂停交易资格药品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