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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国采第一期接续)安徽中选药品信息的通知-药采〔2022〕264号

2022.12.15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各有关单位:

依据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1)实际中选结果,经会议研究,现将涉及我省相关中选药品的价格进行变更,变更后中选企业原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变。请各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采购目录及价格,详见附件。

附表.xlsx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