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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医政〔2022〕278号

2022.05.2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肿瘤诊疗管理,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提升诊疗质量,我委在开展2021年全市肿瘤规范化诊疗调研督导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要将“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未来3年的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我市肿瘤诊疗管理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将依托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和阶段性总结推进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军队有关医疗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