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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2022.11.21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医保局大亚湾人社局、仲恺区社会事务局,各医疗机构检测机构,军队、武警驻惠医疗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广东省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588号)文件和市防控办要求现就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盒费用。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二、规范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我省相关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1混采为主。本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对于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本通知自20221120日起执行,抗原检测价格及有关工作要求按《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惠医保发〔202230号)规定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1119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财务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价格
(元)

H

250403089S-2/2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核酸检测试剂盒(不含提取试剂和采样器具)

人份

1.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2.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3.5元。

9.5

H

250403089S-2/3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份

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检测价格含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