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对《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0.1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1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医保局政务邮箱sybjyyfwgl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