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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江门市“放射检查类”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4.16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5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规定,我局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有关医疗机构报送的价格成本进行成本测算、定价评估和专家论证,形成了《江门市“放射检查类”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 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sybj@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 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9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江门市“放射检查类”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51

 

附件:1.江门市“放射检查类”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