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卫办法规〔2021〕4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提高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质量,做好2022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1〕3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申报项目需满足苏市监标函〔2021〕35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择优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项目报送
2021年12月25日前,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委;委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省属省管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委。
申报材料包含:(1)《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1/11/26/art_78968_10126300.html);(2)地方标准草案。
报送时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二)论证评估
2022年1月10日前,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
(三)汇总提交
通过论证评估的申报项目,经省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以省卫生健康委或者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义统一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其他事项
1.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在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宣传,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汇总表》。
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wsbz@163.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省疾控中心政策研究室(徐佳南,18915999253,210009)。
3. 申报材料报送后不予退还,项目申报单位请做好备份。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朱福辉
联系电话:025-83620578
联系人: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徐佳南
联系电话:025-83759979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1〕356号)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