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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元素杂质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11.21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元素杂质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元素杂质指导原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公示反馈】附件中。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通辅包20230694品种类别通则辅料包材品种元素杂质指导原则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2标准编号 
公示期30天公示日期2023-11-21~2023-12-22联系处室通则辅料包材处
联系人徐昕怡、朱冉联系电话010-67079522、010-67079581电子邮箱xuxinyi@chp.org.cn
邮编10006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单位
 
复核单位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