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的补充通知
2022.12.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简称本次采购)报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与本次采购的采购主体由《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编号:GZ-YH2022-1,简称原采购文件)公布的13个地市医疗机构扩大为全省21个地级市医疗机构。
二、原采购文件公布的约定采购量为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清远、潮州等13个地市相关医疗机构的约定采购量,按原采购文件规则进行确认待分配量。深圳、珠海、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云浮等8个地市相关医疗机构将在中选结果出来后再进行报量,不需确认待分配量。
三、中选结果将在省内各采购平台挂网,各医疗机构按照中选结果自主选择省内各采购平台进行线上采购。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