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鄂卫函〔2021〕71号
2021.04.22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活动,同时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湖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地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5月8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联系电话:027-87572859(兼传真)
电子邮箱:406155816@qq.com
附件:1.湖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