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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的通知

2023.08.09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文件精神,中心对截至2023年4月30日申请并通过专家论证的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开展采购目录增补工作。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