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询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落实情况的函-琼卫医函〔2021〕356号
琼卫医函〔2021〕356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询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落实情况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干部疗养院,驻琼部队医院,各民营医院,委直属各医院,委统计信息中心、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海南省医学会(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海南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海南省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
经海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我委决定2021年度对以下8家三级医院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前置要求落实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参评医院
1.复审: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
2.评审:万宁市人民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
(二)评审周期
2017年-2020年。
二、前置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第一部分前置要求(附件)共设3节25条评审条款,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等。
参评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发生一项及以上情形的,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旨在进一步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对于推动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和改革政策的杠杆作用。
三、征询期限
本函件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意见反馈
如发现上述参评医院在2017-2020年评审周期内有违反前置要求情况,请在征询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及电话:高新谱(委医政医管局),65388055;
陈宇杰(委医管中心),65953678。
附件:前置要求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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