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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本市调整部分条目公示的通知(拟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信息)

2022.06.2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的要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动态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对拟调整情况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6月23日— 6月29日)。

相关医疗机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8706150,联系电话:2317123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附表:

拟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信息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支付办法

备注

植入器材

隔离材料

神经血管隔离材料

 

不支付

 

植入器材

混合支架

  

支付

 

手术器材

体外循环器材

心肌停跳液

 

不支付

 

手术器材

骨科手术器材

跟骨固定导向器

 

不支付

 

手术器材

非血管介入手术器材

导管

鼻窦扩张导管

不支付

 

手术器材

内镜手术器材(硬)

施夹钳及配件

施夹钳(带夹)

不支付

 

手术器材

手术用内窥镜配件

3D腹腔镜鞘

 

不支付

 

手术器材

一般手术器材

缝合线

记忆合金缝线

不支付

 

其它器材

血液、体液处理器材

白细胞过滤器

血小板型

支付

 

其它器材

血液、体液处理器材

白细胞过滤器

红细胞型

支付

 

其它器材

压迫性止血材料

鼻中隔型

 

支付

 

其它器材

敷料

液体敷料

口腔用

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