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项目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粤卫财务函〔20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疾控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院,省中医药局属(管)医院,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
为促进我省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统一医疗服务财务的归集口径,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相关经济数据质量和可利用性,服务于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2025年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4〕1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3〕12号)等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服务项目财务归集口径规范》,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与《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01年版)》《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的项目进行了匹配对接,统一项目在医疗收费票据分类、财务会计科目分类以及住院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财务相关归集口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做好映射对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蔡祖劲,省中医药局规划财务/人事处梁绮娜,省疾控局综合处(政策法规处)林燕;联系方式:020-83880532,020-83848485,020-8910371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项目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上部分.7z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项目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下部分.7z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控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