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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关于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报名和报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12.0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实施《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规许〔2021〕4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建立“港澳药械通”专区。现开展相关产品和价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符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规许〔2021〕4号)的药品。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

三、具体要求

(一)产品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下述报送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zmp3@gz.gov.cn,邮件名格式:港澳药械通(产品申报)+企业名称+药品名称。

1.港澳药械通药品信息填报表。(见附件1)

2.已获得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批件,及同意进口药品的相关批复。

3.产品说明书。

4.境外上市证明材料(如药品注册证明书等)。

(二)查看申报产品。

在“分类采购-产品信息填报-申报产品列表”功能模块下,查看通过核对校验的产品列表。

(三)价格申报。

请通过校验的企业填写价格申报表(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gzmp3@gz.gov.cn,邮件名格式:港澳药械通(价格申报)+企业名称+药品名称。

四、相关事项

(一)广州平台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信息校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交者负责。

(二)涉及的侵权事件、通过广州平台交易药品的质量问题,或者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与生产企业通过广州平台采购药品引起的纠纷与广州平台无关。

(三)未尽事宜将适时补充,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药械通药品信息填报表.docx

         2.价格申报表.doc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