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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津卫医政〔2021〕252号

2021.05.19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75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了《天津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以及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推进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处  于亚敏

联系电话:23337721

政务邮箱:swjwyzygc@ti.gov.cn

市市场监管委联系人:价格监督检查处  张菡

联系电话:23529141

政务邮箱:scjgjgjdjcc@tj.gov.cn

市医保局联系人:基金监管处  李世鹏

联系电话:83573937

政务邮箱:sybjjjjgc@ tj.gov.cn

市药监局联系人:医疗器械监管处  朱凯 

联系电话:83551922

政务邮箱:syjjylqxjg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