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9号
2021.09.03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病毒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为60元/次;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为每样本15元。医保支付政策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二、各设区市要及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切实保障好群众相关权益。
本通知自2021年9月6日起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