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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2021〕23号

2021.04.1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效综〔2021〕1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落实,按照省效能办年度工作要求,聚焦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工作机制,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健康保障。
  一、坚持服务中心,着力增强工作执行力
  (一)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三医联动”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细化分解落实工作计划措施,定期分析研究落实情况,确保按时序完成。(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二)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省委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查找差距不足,明确主攻方向,建立学习、调研、落实长效机制。举办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开展业务工作和效能建设等培训,着力增强分析研判能力、改革落实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锻造高素质医疗保障队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三)提高机关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水平,优化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流程,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明确办理标准及要求,落实限时办结机制。落实文件分类、急缓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建立事项办理台账管理机制,对领导交办事项和上级或部门转办事项及时处理,做到任务到人、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及时消号。严格落实办会有关制度规定,做好计划和请示报告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二、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加强政务数据对接。主动服务和融入“数字应用第一省”建设,做好与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健全完善医保领域智慧便民服务等数字化运用。做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就近办、同城办、跨省办,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服务,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加强政务公开,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及时受理、转办企业诉求,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局网信办、办公室,省医保中心、药采中心、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五)提升医保政务服务效能。实行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推动传统服务创新性改革,推动综合柜员制改革,提高传统服务的办事体验。着眼跨统筹区跨部门协同共享,推动和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积极推行“一事一次办”,着力打造“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不断提高“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局网信办、省医保中心、药采中心、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减证便民”原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基金管理处、省医保中心、药采中心、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七)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温馨、优质”医保经办服务品牌,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以更高水平的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经办服务为抓手,不断提高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质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把派驻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站纳入服务窗口范围,注重发挥医保服务站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拓展经办服务延伸办理和现场监督管理。(机关党委人事处、省医保中心)
  三、完善绩效管理,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八)完善科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编制实施“十四五”医疗保障我省医疗保障年度工作要点,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制定我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进一步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考评的要求,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考核指标,构建设置合理、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九)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处室(中心)主体责任,各处室、各中心要把年度工作任务、绩效指标进行再分解。认真对照省效能办绩效考评结果通报反馈的问题,细化完善改进措施,推进绩效管理的改善和提升。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和年度绩效自评,建立绩效运行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制度,督促绩效指标落实。(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十)完善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完善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制定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建立绩效管理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注重把绩效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效能问责、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激励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成效。对考评结果优良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结果差的,进行效能问责和惩诫。凡处室被效能告诫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个人被效能问责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四、强化效能督查,着力推进减负增效并举
  (十一)开展重点任务督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国家医保局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省效能办有关任务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按序时进度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二)建立每月督查督办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发挥牵头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进度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三)提升督查工作质效。推动督查增效与基层减负并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精简办文办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基层减负。着力推动问题解决,聚焦“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发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效能投诉重大问题、12345平台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确保督查取得综合效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五、聚焦群众满意,着力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十四)完善12345平台联动机制。建立完善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与分工、受理与分办、办理与反馈、核实与回访、监督与考核、奖励与惩处、分析与整改等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将办理情况列入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诉求受理率、反馈率、按时办结率达100%,提高群众满意度。(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十五)统一规范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统一、格式一致、服务协同”的省级医保公共服务页面,采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线上办理医保公共服务的唯一凭证,共同打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全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局网信办、省医保中心)
  (十六)落实医保“智能适老”服务。加快推进我省医保信息系统“智能适老”功能建设,升级医保线上服务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老年人关怀模式”和医院自助终端医保服务模块,实现省内异地门诊医保自助结算;探索医保刷脸就医结算和家庭代办服务;试点省本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资格认定。(局网信办、省医保中心)
  六、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化水平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机关效能作为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动党建、业务、机关效能、精神文明等紧密融合,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机关效能工作。(各处室、各中心)
  (十八)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坚持把解决效率问题、作风问题、廉政问题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最终目的,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效能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化水平。(各处室、各中心)
  (十九)健全常态化马上就办机制。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倡导雷厉风行工作作风,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都落实。(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
  (二十)加强机关效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处室工作联络员制度,增强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意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深化拓展机关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办公室,各处室、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