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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对《公共数据数据分类分级规范 (征求意见稿)》等11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0.09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和规范我区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自治区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公共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征求意见稿)》等11项公共数据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政策规划处);邮编:856000。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891-6198800。

3.通过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jzcgh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公共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征求意见稿)》等11项公共数据标准.zip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