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情况的通报
2020.06.09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全覆盖建设,实现常态化防控下全面复工复产,根据《关于加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16号)要求和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平台数据报送情况,现将我省截止5月31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州)三级医院共204家,其中已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三级医院共55家(详见附件1),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未报数据)的三级医院共149家(详见附件2)。目前建成率较高的地区:甘孜州100.00%、内江市87.50%、遂宁市60.00%;建成率较低的地区:阿坝州0.00%、南充市9.09%、凉山州和泸州市12.50%(详见附件3)。
二、已进行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但尚未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未报新冠病毒检测数据)的医疗机构共57家(详见附件4)。请各市(州)加快此类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能力。
附件:1. 已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三级医院
2. 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未报数据)的三级医院
3. 市(州)三级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成率一览表
4. 已进行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尚未开展(或未报数据)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机构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