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琼卫医函〔2022〕28号
2022.02.1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医函〔2022〕28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乐城医药监管局,委属各医院,驻琼各军警部队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现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