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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2024.11.12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1.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8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24/10/16/art_1229779704_4305936.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2024年10月16日-10月21日向市卫健委,区、县(市)医保部门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如下。

(1)市卫健委有一点意见,建议“小儿漏斗胸矫正术”保持原医疗服务价格。不予采纳,理由为:按照“同城同价”改革精神,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须执行与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相同的价格,故本次调整该项目价格需同步下调。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2)各区、县(市)医保部门无意见。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市卫健委

建议“小儿漏斗胸矫正术”保持原医疗服务价格

不予采纳

按照“同城同价”改革精神,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须执行与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相同的价格,故本次调整该项目价格需同步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