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2024.11.12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1.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8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24/10/16/art_1229779704_4305936.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2024年10月16日-10月21日向市卫健委,区、县(市)医保部门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如下。
(1)市卫健委有一点意见,建议“小儿漏斗胸矫正术”保持原医疗服务价格。不予采纳,理由为:按照“同城同价”改革精神,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须执行与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相同的价格,故本次调整该项目价格需同步下调。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2)各区、县(市)医保部门无意见。
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市卫健委 |
建议“小儿漏斗胸矫正术”保持原医疗服务价格 |
不予采纳 |
按照“同城同价”改革精神,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须执行与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相同的价格,故本次调整该项目价格需同步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