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质量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同质化培训水平,促进我区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宁卫发〔2023〕51号),特组织申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类别: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和管理专业质控中心。
临床申报专业: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中医、口腔。
二、申报范围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三、申报基本条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住培专业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专业质控中心主要通过挂靠培训基地(医疗机构)设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作为被挂靠单位设立专业质控中心。
1.已获批国家住培基地,临床专业质控中心须开设有相关专业。
2.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区内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专业基地负责人有较高学术地位。
3.所申请专业有较完善的教学管理与控制体系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专业基地在近三年年度综合评估中位于区内第一、第二梯队。
4.申请单位具备较强的信息化支撑条件,能够为相应专业开展质控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
5.申请单位具备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及专职人员,并保障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经费。
6.能够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交办的质控工作任务。
(二)申请作为专业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培训基地以单位名义提交申请文件。
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公布。专业质控中心挂靠单位以4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期满后经评定,视情况确定下一批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根据各质控中心年度质控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可对已设立的专业质控中心进行撤销、整合或重新遴选挂靠单位。
(三)专业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人。
专业质控中心主任由挂靠单位提出人选,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聘任。每届任期4年。专业质控中心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职业品德和责任感,为人正直、秉公行事、乐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热心住培教学工作,工作思路清晰,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和经验;熟悉、掌握有关住培教学政策、标准等专业知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中心质控区域和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优先考虑在全国相关专业学协会担任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自治区级相关专业学协会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
4.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充裕的工作时间,能够胜任本专业并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工作要求开展质控工作。
5.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副主任、成员、秘书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各住培基地、各专业基地实际情况,合理推荐组成人员。具体人选由质控中心主任提拟,挂靠单位推荐,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聘任。任期同专业质控中心主任任期。副主任1-2人、成员若干人(具体视专业基地招收的培养医师数确定)、秘书1人。其中副主任至少1人由非本专业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专家担任;成员中由本中心挂靠单位的专家数量不超过2人。副主任、成员、秘书等要求为本专业医学教育专家和高水平师资,热心住培教学工作、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在相应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并有足够时间开展专业质控管理工作。
四、质控中心职责任务
(一)管理专业质控中心
1.制定培训基地管理质控标准,参与住培基地评估工作。
2.对培训基地过程管理进行评估,提出准入、退出、年度综合评价的意见建议。
3.拟定师资、学员岗位胜任力评价标准。
4.实施管理人员相关培训。
5.组织开展培训管理经验与学术交流。
6.指导内、外科质控中心开展其他未成立质控中心专业的质控工作。
7.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临床专业质控中心
1.制定本专业住培质控标准,督促各专业基地落实住培基地评估指标。
2.调整修订本专业培训内容及方式,优化教学流程,提出专业教学修正建议,修订本专业培训轮转计划等。
3.规范、优化本专业考核规程,建立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标准,指导题库建设,突出分层递进的教学模式,明确考核目标范围、内容与实施办法,参与本专业评估。
4.拟定本专业师资培训标准,实施师资培训计划。
5.拟定本专业基地评估标准,对本专业培训基地培训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准入、退出、年度综合评价的意见建议。
6.组织开展本专业教学学术交流。
7.组织开展本专业住培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命题、核题等工作,确保考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交付的其他任务。
五、遴选方式
(一)材料审核。申请作为专业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培训基地填写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进行初审。
(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提供的申请专业的综合实力情况、推荐的主任人选情况、专业基地的教学情况、开展质控工作提供的支撑保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进行综合测评打分。申报单位专家不得参与本专业评审。
六、申报和评估时间
申报时间:6月25日前
评审时间:7月上旬
七、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和各专业基地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按照专业质控中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填报质控信息,接受专业质控中心的指导,持续改进培训质量。管理和临床专业质控中心适时开展质控工作。质控频次视工作需要确定,相关质控情况或质控报告及时告知培训基地,同时抄送该培训基地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问效。管理和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专业质控工作计划、相关标准修订等重要事项,部署安排质控工作,落实质控中心工作任务,交流质控工作经验。专业质控中心形成的质控结论、质控工作报告作为培训基地以及专业基地住培工作年度综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曹哲
联系电话:0951-8571265
附件:1.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基地申请表
2.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成员推荐表
3.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成员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