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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函〔2021〕91号

2021.03.29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卫办法规函〔2021〕9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统计信息中心、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各标准专业委员会:

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

一、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增补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吴士勇担任主任委员。

张学高不再担任主任委员。

二、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增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燕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玲、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孟献亚为委员。

刘宏宇、张雪英、黄文丽不再担任委员。

三、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

增补西安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吴少伟为委员。

潘尚霞不再担任委员。

四、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

增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班海群为委员。

李十月不再担任委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2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