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公开征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等要求,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对惠州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进行调查、测算,结合省制定的最高限价,拟定了《“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医疗机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联系电话:0752-286290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bjyyk@huizhou.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7楼715室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服务收费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特此公告。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市医疗保障局拟对“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定价。具体方案如下:
一、定价范围
《通知》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同时公布“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本次定价范围为《通知》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需我市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定价标准
本次需定价的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超过《通知》公布的省最高限价。结合成本测算,各项目价格按公立医疗机构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以省最高限价为三级价格,二级价格以三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一级价格以二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具体价格标准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价项目拟于2024年12月30日执行。
(二)本次定价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为准。
(三)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等级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并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次定价项目成本发生重大变化时,市医疗保障局将启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机制进行调整。
附件:1.“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2.“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