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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2021年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方案

2021.08.31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健康呼和浩特行动(2020-2030年)》( 呼健推委发〔2020〕1 号)、《关于印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呼健推委办发〔2021〕2 号)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年度任务如期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以上。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村镇达到100%;健康家庭达到100%;健康促进社区达到100%。家庭和个人在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得到普及;社会和政府建立和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人群的性安全教育得到重点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得到强化。各级广播电视台开办科普节目栏目达到优质。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得到普及。

二、行动任务

(一)个人和家庭

1.树立正确健康观。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遗传因素、环境因素、个人生活方式和医疗卫生服务是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倡主动学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理解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共同应对健康问题。

2.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区爱国卫生宣传周、爱国卫生宣传月、健康促进月“一周两月”活动期间,积极参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组织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学习、了解、掌握、应用科学健身核心信息、心理健康素养10条等常识,注重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动静结合、心态平和。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常洗澡、早晚刷牙、饭后漱口,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在外用餐实行分餐制、用公筷。摒弃不良嗜好,不吸烟,吸烟者尽早戒烟,少喝酒,不酗酒,拒绝毒品。关注并记录自身健康状况,定期健康体检。了解掌握献血常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争做献血志愿者,奉献爱心。

3.关注健康信息。学习、了解、掌握、应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中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掌握中医素养42条、职业病防治等。遇到健康问题时,积极主动获取健康相关信息。提高理解、甄别、应用健康信息的能力,优先选择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政府部门及医疗卫生专业机构等正规途径获取健康知识。

4.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会测量体温、脉搏;能够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掌握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学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远离危险物。积极参加逃生与急救培训,学会基本逃生技能与急救技能;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发生创伤出血量较多时,立即止血、包扎;对怀疑骨折的伤员不要轻易搬动;遇到呼吸、心脏骤停的伤病员,会进行心肺复苏;抢救触电者时,首先切断电源,不能直接接触触电者;发生火灾时,会拨打火警电话119,会隔离烟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应用适宜的中蒙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开展自助式中蒙医健康干预。

5.科学就医。平时主动与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联系,遇到健康问题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根据病情和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遵医嘱治疗,不轻信偏方,不相信“神医神药”。

6.合理用药。遵医嘱按时、按量使用药物,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每次就诊时向医生或药师主动出示正在使用的药物记录和药物过敏史,避免重复用药或者有害的相互作用等不良事件的发生。服药前检查药品有效期,不使用过期药品,及时清理家庭中的过期药品。妥善存放药品,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7.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一家一张明白纸、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健康处方、一家一份实用工具。向每个家庭发放健康促进工具包,每户不少于1份。工具包内包括基础和专用工具,基础工具包括限盐勺、生熟砧板、毛巾、牙刷、体育健身用品等,专用工具包括预防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地方病的口罩、手套、防护衣、消毒液等。各地可结合实际和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的配备工具包内物品。配备家用急救包(含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和急救耗材等)。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互相提醒定期体检,优生优育,爱老敬老,家庭和谐,崇尚公德,邻里互助,支持公益。有婴幼儿、老人和残疾人的家庭主动参加照护培训,掌握有关护理知识和技能。提倡有经消化道传播疾病的患者家庭实行分餐制。有家族病史的家庭,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保健。

(二)社会和政府

1.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市级媒体健康科普活动的专家应从市科普专家库产生。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出版、遴选、推介一批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组织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监管,依托专业力量,加强广播、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以及对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健康科普信息的监测、评估和通报。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健康信息平台,要依法依规勒令整改,直至关停。对于科学性强、传播效果好的健康信息,予以推广。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中蒙医药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各医疗机构网站要根据本机构特色设置健康科普专栏,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三级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作计划,建设微博微信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开发健康教育处方等健康科普材料,定期面向患者举办针对性强的健康知识讲座。完善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显著提高家庭医生健康促进与教育必备知识与技能。深入实施中医(蒙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蒙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蒙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鼓励健康适龄的公民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中蒙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积极性。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引导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4.开展健康促进旗县区建设,助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持续打造一批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和一个宣传栏“五个一”科普阵地,已经建设的科普阵地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市、旗县区要将健康促进旗县区建设,作为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和快速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重要抓手,与巩固卫生城市和慢病示范区管理放在一个平台上统筹推动。旗县区、乡镇办事处在人口聚集多的地方至少设置2条醒目的卫生健康户外宣传标语,常住人口多于60人的自然村,宣传栏不少于1块,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做到定期更换更新内容。按照国家每年选择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健康主题开展“健康中国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中国行”活动,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普及,传播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中蒙医药局牵头,市科协、各旗县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5.鼓励、扶持呼和浩特市广电局和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市广电局对公益性健康节目栏目,在时段、时长上给予倾斜保障,继续办好现有数字付费电视健康频道。市、旗县区各级广播电视台、各类网站健康类栏目每月发布健康知识不少于1次,播出健康主题公益广告不少于1次。报刊要推出一批健康专栏,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协按职责负责)

6.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各社区和单位要将针对居民和职工的健康知识普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居民和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组织健康讲座等健康传播活动。加强贫困地区人口的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中蒙医药局、市工会、市科协按职责负责)

7.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研发推广健康管理类人工智能和可穿戴设备,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健康状态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实现在线实时管理、预警和行为干预,运用健康大数据提高大众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和落实年度各项任务。各级政府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健康教育机构要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加大投入力度。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预算,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确保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脱贫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中央补助地方的健康素养行动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三)强化监测考核。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要按照要求开展本地区和本系统监测评估,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要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细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行动任务分工方案,针对约束性指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考核。市卫生健康委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对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坚决打击虚假医疗广告,严厉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要大力宣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办好健康类栏目和节目,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健康科普报道数量,多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建立居民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打造市、旗县区权威健康科普平台。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要加强舆情监测,严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图书网络等健康教育关口,及时发布正面健康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行动指标

2021年度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1年预期值

2022年预期值

指标性质

健康

知识

普及

行动

结果性指标

1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28

≥21

≥22

约束性

说明: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得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作出正确的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健康素养水平是指具备健康素养的人在监测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计算方法: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监测人群总人数×100%。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2

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

倡导性

3

个人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健康知识

倡导性

4

居民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倡导性

说明: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术、急救包扎和固定搬运、海姆立克急救法(对气管被异物堵塞的患者,通过向其上腹部施压,促进异物排出)等。

5

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主动提供健康指导。

倡导性

政府工作指标

6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建立并完善

实现

约束性

说明:建立和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组织专家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出版、遴选、推介一批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的机制。

7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并完善

实现

约束性

8

中蒙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

90

91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