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辽宁】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大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大医保发〔2022〕2号

2022.01.18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医疗保障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统一部署,现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调整(详见附表),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调整表.pdf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