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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量统计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