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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苏卫妇幼〔2022〕16号)

2022.11.30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和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疗机构:

为提高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孕产妇抑郁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保障孕产妇和子代健康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