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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5.04.30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将原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单胎顺产接生”等50项产科类项目规范整合为30项;“特级护理”等50项护理类项目规范整合为22项(见附件1-4)。其中“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已另文印发通知公布。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5)。同步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6),并修订“红外线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7)。

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本次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省最高限价确定我市三级价格,二级价格以三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一级价格以二级价格为基准下浮8%(见附件1-4)。

中医类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计价单位“次”的标准时长,按完成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规定时长为一次计价。

根据国家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脊柱疾病推拿”指脊柱各部位小关节紊乱推拿治疗,“脊柱部位疾病推拿-寰枢关节推拿(加收)”指“环枢关节半脱位推拿治疗”或“寰枢关节失稳推拿治疗”,开展颈椎疾病推拿按“颈部疾病推拿”收费(见附件8)。

三、加强项目收费综合管理

请各县(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