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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5.01.15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管理,提升医药服务质量,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们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草拟了《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向全省各定点医药机构征求意见。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27日,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建议(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zybjjjg@163.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基金监管处

邮编:550001

 

附件: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