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的通知-吉卫医发〔2022〕7号
2022.05.27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中省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吉林省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精神,重新研究修订了《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内容,对医德考评标准中的“一票否决”标准进行修订,由原来的21条修订为现在的23条。请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新修订的内容尽快转发所辖医疗机构,中省直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自行印制。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年度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和巡查督导中对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行考核。
联系人:委医政医管处白纯瑞
联系电话:0431——88904069
附件:《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