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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卫职健〔2022〕8号

2022.06.08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总工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