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11.01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个别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取消《贵州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行政决策事项;将《贵州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行政决策时间调整至2021年12月。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不变。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