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明确部分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4〕10号
2024.07.15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1号)落地工作,现明确有关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类别,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