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资料电子化的公告
2025.07.07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办事,自2025年7月15日起,实施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资料电子化。申请人申请办理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提交电子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为提升审评效率,申请办理需技术审评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在国家局申报系统显示为“在办(审核审批中)”状态后,申请人可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至光盘(要求详见附件1),与光盘申报资料内容一致性承诺书(附件2)盖章件一并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等方式寄送至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涉及前置核查、前置检验的事项办理程序不变。
电子申报材料寄送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105326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8号楼12层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邮编:310061。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