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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挂网不挂价”药品补充挂网工作的通知

2025.08.27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关于印发贵州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1号)落地工作,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集中采购,现开展第一阶段“挂网不挂价”药品补充挂网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补充挂网范围

“挂网不挂价”药品,即直接挂网药品(议价挂网)项目药品。

二、相关要求

挂网价格联动已挂网省份最低挂网价(集采中选价除外)且不高于原实际成交价。

2025年10月31日起未申请挂网挂价药品将采取暂停挂网措施。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依次点击“操作指引”→“生产/代理企业操作指引(药品)”→“已挂网药品项目变更管理”→“药品项目变更申请”进行申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政策咨询及平台维护:0851—8597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