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营养改善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 (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31号)《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贵州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黔卫健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老年营养改善工作,促进健康老龄化,现将加强老年营养改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营养改善工作的重要性
2019年全省 65岁以上人口数390.5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0.78%,80岁以上人口66.63万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器官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加之生活及活动能力的降低,老年人容易出现食欲下降和食物摄入不足,从而导致营养不良、贫血、骨质疏松等健康问题的发生,极大地增加了慢性疾病发生的风险,威胁老年人的生命健康,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的营养状况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关键,可促进健康及疾病转归,减少家庭及社会经济负担。
二、积极开展老年营养改善工作
(一)加强老年营养知识普及
组织开展老年人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平台设立老年人营养健康栏目,或通过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宣传老年人常见病的营养预防与治疗,宣传促进老年人营养改善的公共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健康知识。
(二)推动老年人树立营养健康主动意识
树立个人营养健康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老年人主动关注并学习营养健康相关知识,营造家庭关爱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的良好氛围。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吃动平衡。鼓励个人和家庭加入营养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贡献,主动宣传推广老年营养改善知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及医疗机构开展老年营养改善工作并建立良好生活方式。
(三)提供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涉老组织,根据老年人群身体代谢特点及营养状况需求,提供营养咨询及膳食指导服务,结合老年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系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对老年慢病人群及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营养干预指导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建设示范营养食堂和营养餐厅,推广健康的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四)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
推动为老营养健康服务机构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档案,尤其关注慢病人群、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群的营养管理。社会为老服务机构、企业,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实现营养工作与健康养老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五)鼓励发展老年营养健康产业
鼓励社会组织机构、企业重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产业的开发研究。开发利用贵州特色农产品资源,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依法依规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指导、营养配餐等多样化服务,研发适合老年人群的营养补充剂、智能设备等,推广相关适宜技术,逐步形成我省老年营养大健康产业。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研发中医药特色传统食养精华,拓展我省"药食同源”产品,积极推进中药材综合利用及新功能保健食品的研发和创新。鼓励把营养融入所有养老产业,推进医疗、教育、人工智能、服务等多领域营养相关产品的研发,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技术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设备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健康老龄化发展。
(六)建立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制度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引导、支持医疗机构设立临床营养机构,研制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编制老年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建立老年人群营养筛查、评估、诊断、治疗和评价技术,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及评价工作,支持推动有关机构建设“互联网+”营养健康信息平台,构建以信息化云平台为载体,以物联网为新型模式,以信息共享为原则,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集营养监测、管理、指导、宣教为一体的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营养改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好辖区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参与老年营养改善工作。发挥技术支持、业务咨询和专业指导作用,推动老年营养健康工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将老年营养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营养专业人才培训,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专业人才。
(三)加强宣传动员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好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老年营养的认知和关注,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