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2024.04.01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范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我局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1〕37号)文件,重新修订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对《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一)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在线提交。
(二)电子邮箱:fjyby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