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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修改意见的通告

2024.08.23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和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草拟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单位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联系人:李明峰,联系电话:020-8384941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政编码:51006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政务邮箱:wsjkw_zyjkc@gd.gov.cn。

附件:

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