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取诊察费政策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1〕7号 2021.02.07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取诊察费政策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