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通告-辽药监告【2021】12号
2021.02.19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企业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实现风险闭环管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管实际,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