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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通告-辽药监告【2021】12号

2021.02.19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企业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实现风险闭环管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管实际,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