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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事权的公告》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4年 第20号)

2024.08.12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有关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事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4年9月13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zhuwh@da.js.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零售连锁总部事权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1.关于调整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事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2.意见反馈表.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