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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印发《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冀药监〔2024〕号

2024.03.07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指导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消除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助推京津冀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地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了《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京津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指南(试行).docx 

北京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