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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淮医保发﹝2025﹞15号

2025.07.01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各市直医疗机构、淮安八十二医院,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0号)要求,规范整合现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分类,设立“特级护理”等22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停用现行17项价格项目。新旧项目设立停用,非公立医疗机构一并实施,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需要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新的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的项目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同步明确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具体见附件)。

三、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密切关注新项目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反馈。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淮安市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医保发〔2025〕15号+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