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函
2020.12.22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合理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贵州省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反馈至我委电子邮箱。
联系人:姜子昊、袁钢
联系电话:0851-86872866、0851-86827179
电子邮箱:183315139@qq.com
附件:《贵州省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年12月22日
征集附件
附件:《贵州省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