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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1.29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3年第1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省药监局将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省药监局向各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承接主体提供“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自公告之日起用于办理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1.省药监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2.省药监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编号及式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省药监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具体权限

委托实施范围

1

执业药师注册

行政许可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

委托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市等15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附件2

省药监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编号表

序号

印章

保管和使用单位

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1)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4)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26)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27)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28)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29)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0)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1)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2)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3)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4)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5)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6)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7)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8)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6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39)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备注:根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委托实施审批备案专用章(1)(4)已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