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2.06.02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维护参保人跨地区流动的医保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落实省文件要求,尽快推进相关工作,需缩短征求意见时限,征求意见时间将截至2022年6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反馈电子邮件 (dybzc@shenzhen.gov.cn)的方式提出意见。

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wps